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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

案件聚焦 2023-09-25


临近岁末年初,为进一步做好本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,根据《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,上海市公安局近日发布《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》,明确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。详见↓

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

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


根据《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,现通告如下:

一、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。

二、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:

(一)国家机关驻地;

(二)文物保护单位;

(三)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等交通枢纽,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

(四)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单位;

 (五)输变电、燃气、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
(六)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学校、养老机构;

(七)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文化设施、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;

(八)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、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;

(九)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、场所。

三、重污染天气期间,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四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、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。

五、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、运输烟花爆竹,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。

六、对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,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、法规规定予以处罚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七、鼓励市民通过“110”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。

特此通告。



上海市公安局

2022年12月9日

稿件来源:警民直通车


未经允许,不得转载,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!

END

小编丨郭南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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